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9-05 16:19:52
1.4.1.2有理數的乘法
教學目標:
1.能確定多個因數相乘時,積的符號,并能用法則進行多個因數的乘積運算。
2.經歷探索幾個不為0的數相乘,積的符號問題的過程,發(fā)展觀察、歸納驗證等能力。
3.培養(yǎng)學生主動探索,積極思考的學習興趣。
教學重點:能用法則進行多個因數的乘積運算。
教學難點:積的符號的確定。
教具準備:
多媒體課件制作。
教學時數:
1課時。
教學過程:
一、復習導入。
1.請敘述有理數的乘法法則.
2.計算:(1)│-5│×(-2);(2)(-)×(-9);(3)0×(-99.9).
二、互動新授。
1.多個有理數相乘,可以把它們按順序依次相乘.
例如:計算:1×(-1)×(-7)==-1×(-7)=-7;
又如:(+2)×[(-78)×]=(+2)×(-26)=-52.
我們知道計算有理數的乘法,關鍵是確定積的符號.
觀察:下列各式的積是正的還是負的?
(1)2×3×4×(-5);(2)2×3×4×(-4)×(-5);
。3)2×(-3)×(-4)×(-5);(4)(-2)×(-3)×(-4)×(-5).
易得出:(1)、(3)式積為負,(2)、(4)式積為正,積的符號與負因數的個數有關.
教師問:幾個不是0的數相乘,積的符號與負因數的個數之間有什么關系?
學生完成思考后,教師指出:幾個不是0的數相乘,積的符號由負因數的個數決定,與正因數的個數無關,當負因數的個數為負數時,積為負數;當負因數的個數為偶數時,積為正數.
2.多個不是0的有理數相乘,先由負因數的個數確定積的符號再求各個絕對值的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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