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網(wǎng) 作者:中考網(wǎng)編輯 2018-01-08 10:38:52
對于居住證的表述,也緩解了不少家長的難處,了解到,此前有些家長因為居住證中間有斷檔,知道知曉政策才去重新辦理,此次要求“連續(xù)”就已不可能實現(xiàn),“此次的調(diào)整更為人性化,也更加符合實際情況。”家長張先生表示。
目前,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一是自行下載并填報《完善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意見表》后,發(fā)送至郵箱:183048783@qq.com。二是電話反饋意見。聯(lián)系電話0756-2124373,接收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10日上午12:00。
珠海“異地中考”
需滿足“三個3年,兩個合法”
2016年,珠海正式出臺“異地中考”政策,與全省“異地高考”政策相銜接。政策提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珠海報考普高必須滿足“三個3年,兩個合法”要求,即考生具連續(xù)3年本市初中學籍、考生父親或母親具有連續(xù)3年居住證及累計3年社保,父母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合法住所。去年起珠海出臺“異地中考”新政,并設置了三年過渡期。2018年仍是政策過渡年,到2019年,將嚴格執(zhí)行“三個3年,兩個合法”。
因此,2018年,隨遷子女在珠海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為,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持有我市居住證連續(xù)滿兩年、在我市辦理的社保累計滿兩年、隨遷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連續(xù)3年學籍。計算居住證、社保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31日。
2019年起,隨遷子女在珠海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將變?yōu),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我市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持有我市連續(xù)3年(含)以上居住證,并在珠海參加社保累計滿3年(含)以上,隨遷子女具有珠海初中3年連續(xù)學籍。計算居住證、社保的截止日期為當年3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在珠海就讀且具有珠海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三隨遷子女畢業(yè)生,報考珠海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含技工)學校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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