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5-30 14:11:54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錄取學校的錄取順序為:統錄生、分配生。
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而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由鄭州市中招辦分配到招生缺額學校。一經分配,不再調錄。
溫馨提示:鄭州四中、鄭州101中學從按計劃招生錄取的學生中選擇家庭經濟條件困難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資助。
19所學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為學校招生計劃的60%。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學校共有19所,分別為:河南省實驗中學、鄭州一中、鄭州二中、鄭州四中、鄭州五中、鄭州回中、鄭州七中、鄭州九中、鄭州十一中、鄭州十二中、鄭州十六中、鄭州十九中、鄭州四十七中、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101中學、鄭州中學、鄭州市實驗高中、鄭州龍湖一中、鄭州七十四中。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學校為鄭州市區(qū)所有初中學校。
分配生錄取辦法看過來
哪些學生具有分配生資格?
具有鄭州市區(qū)常住戶口,在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xù)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為合格等次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且在鄭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在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xù)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
各初中學校要在報名前,將本校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接受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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